学团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思政>>学团工作>>正文

学生会章程

来源:bat365在线平台   发布日期:2019-01-08 14:04:23   浏览次数:

bat365在线平台学生分会章程

  一、学生委员会设置及职责

  1、设主席一名,由学院或团总支提出二名以上候选人。并在委员会上实行差额选举得,票占总票数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
  2、设秘书长一名、副主席两名,由学院、团总支或分会主席提名。并通过差额选举产生。
  3、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社会实践部,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各部部长由学院、团总支、各班辅导员及分会主席推荐。并通过面试交委员会投票通过,筹委会审定。各部干事由各部部长提名,交委员会面试通过。
  4、学院学生会干部每年需更换。每年成立筹委会,筹委会成员即为投票人。筹委会成员三分之一新成员,三分之二为老成员,占全学院在校生比例的10%。
  5、学院学生会干部会议,由学院主席召集主持,各部部长可主持本部会议。
  6、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规定:
    1)、主席:统筹安排全局监督,指导协调各部工作计划及实践,主持本学院学生分会重要会议,并向学院、学院团总支负责,定期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协助校团委学生会工作;
    2)、秘书长:监督各部活动计划书的上交,列好全学期的活动计划及学期后总结,每次会议负责考勤以及会议记录并负责团费的收缴,管好经费。
    3)、副主席:协助主席日常工作,协调各部工作。两名副主席分别主管各分管工作,每次例会通知会议人员,督促会议考勤并协助秘书管好经费帐目。
    4)、社会实践部:积极组织本学院青年志愿者开展献爱心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向学生分会主席报告工作。
    5)、学习部:协助学院党政领导,抓好思想政治学习的工作,帮助同学学习专业知识,组织同学参于各种专业及非专业竟赛,并向学生分会主席报告工作。
    6)、宣传部:负责bat365在线平台黑板报的出版,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师生交流起到喉舌作用,搞好本学院宣传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7)、文艺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组织各项文娱活动,激发同学们对文艺的兴趣,协助学校的各种文艺活动,向分会主席报告工作。
    8)、生活部:关心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帮助贫困生及各项爱心活动与勤工助学,协助各部组织活动,做好后勤工作,以及教室、寝室卫生的检查和评比,组织同学参加各项竟赛。
    9)、体育部:组织本学院体育活动的开展以及各比赛的裁判工作,积极参与全校性的体育赛事,起到体育专业的表率作用及汇报各赛事的工作情况。
    10)、督查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及学院各班班长组成,由团总支书记直接领导,监督协调各部的工作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任免

  1、学院学生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有重大违纪的学生干部或在学生分会工作中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将由学院党团决定其任免处分。
  3、一般任免由主席提议,督察委员会审定,召开委员会通过。

  三、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权利和义务

  委员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努力学习,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学生表率。
  2、宣传贯彻大会精神,密切联学院本学院学生,听取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要。
  自觉维护学校和本学院的声誉。
  3、学生会委员在任期有违法乱纪。破坏校规行为,由学院学生会督察委员会提议,交学院学生会委员大会罢免。并且建议学院以及各政治辅导员,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活动,如优秀班干,三好学生的评选,不能获得奖学金。情节严重者由学院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与标准

  1、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有较强组织工作能力成绩较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工作积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听取广大同学有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学校通知的每一次会议。
  2、学院学生分会例会考勤严格执行,一交未到大会批评;二次未到以团总支学生会名义进行通报批评;三次未到通过督察委员会审议,交委员会决定撤挽,并通报批评,如开会时有事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副主席提出请假并经主席同意方可。
  3、学院学生会各部每月上交一次本部工作报告,每月一次例会必须到场,例会各部派1_2名干事列席部门成绩突出者,进行表扬,并向学院各政治辅导员建议各项评选加优,及入党。学期结束团支部按情况进行各部、个人评优。未有成绩的部门,经督察委会通过撤换人员。
  4、各部活动要求上交活动计划与财政预算并上报团支部报批。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下届学生代表大会提议通过。

bat365在线平台学生分会 bat365在线平台团总支


版权所有:bat365 (中国)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赣ICP备05000937号-1 域名:jdzu.edu.cn 赣ICP备0500093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