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8号召开的全市体育工作年会上传来喜讯,我院被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授予2013年度景德镇市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
我校素来重视体育工作、特别是重视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着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优良传统,多年来,在省、市体育局和学院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民健身条例》,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师生身体健康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另外我院一直把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活动和增进师生的体质健康作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校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利用学校丰富的体育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多方面健身活动的开展,凝聚了人心,提高了我院的社会满意度,在师生中营造了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浓厚健身氛围,目前,“快乐学习,快乐工作,快乐健身,健康生活”的理念在我院已深入人心,“崇尚健身,参与健身”在全院上下蔚然成风。获得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的授予和表彰,是对我院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工作开展成效的高度肯定,同时也是对我院继续开展好全民健身活动的鞭策,我们将以此为动力,更加深入细致、全面高效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各种形式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丰富广大师生的业余生活,促进师生的体质健康,推进学校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同时,立足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健身指导、竞赛组织、竞赛裁判等健身服务工作,推进健身知识的普及,为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