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1. 体育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负责召集主持党委委员会会议和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
2. 负责学院的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和保密工作,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良好的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贯彻落实保密措施,保证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不丢失。
3. 负责学院的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制定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 负责学院的相应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6.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负责对党的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 领导学院分工会、团委、学工科、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抓好党对学院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协调学院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主要职责
1. 体育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院长负责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学。
3. 协助书记做好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确保良好的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4. 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检查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负责抓好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5. 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按学科发展方向,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系、交流与科技合作。
6. 负责抓好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按德才兼备标准选拔、引进教学人才和业务骨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水平。
7. 对学院经费使用负总责。负责预算内、外的经费进行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做到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8. 负责制定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9.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主要职责
1. 根据校党委及学院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及工作安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2. 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 负责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学院党委及有关单位汇报、沟通。
4. 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5. 负责指导团委、学工科、学生会开展工作。
6. 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7. 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做好和配合做好招生、毕业生就业、征兵和学生资助工作。
8.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9. 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教学副院长主要职责
1.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 负责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 负责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开新课(实验)和新开课(实验)的教师试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个环节教学的落实。
4. 负责学院教学档案、文件的建立和管理。
5. 推动师资建设,负责组织教学人员的培养和业务考核,参与学院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提出具体意见。
6. 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教材编写与订购计划。
7. 负责组织制定教学实验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完善,负责主持审查实验教学效果。
8. 负责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推动学风、教风、校风“三风”建设,确保教学质量。
9. 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辅导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例会,推动教学交流。
10. 负责校内实验实训场所的管理和使用。
11.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副院长主要职责
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 负责组织申报制定学院的科研项目、科研计划和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 负责对在研项目的指导、督促与检查,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及时与学校科研部门沟通及汇报。
4. 负责组织对学院科研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5. 负责协调落实学院有关科研人员、设备使用、经费分配等方面事宜。
6. 负责学院教学评估、质量监测、发展规划、政策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工作。
7. 负责学院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科技服务和协作工作,负责开拓服务范围、洽谈合同等其他具体管理工作。
8. 负责学院校外实践、实习、就业基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9. 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10. 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